一直以来,造假团伙都是各大国际品牌化妆品和消费者的头号公敌,如今,这条黑产也开始盯上了新锐国货品牌。
7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新锐国货化妆品牌花西子方面获悉,其联合公安机关在浙江某市捣毁一处重大假货窝点。此次行动共查封1家店铺及2个仓库,涉及花西子、SK-II、Dior、雅诗兰黛、MAC等国内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产品数万个,涉假案值高达千万元。
不过,即便打假行动常有,“屡禁屡犯”或许可以称为化妆品造假的常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四次通报停止销售了237个批次的假冒化妆品,涉及多个知名品牌。今年3月,花西子曾正式向外界发布“高薪招募打假官”的招募信息,而在其首席打假官正式应聘入职的一个月中(6月),花西子已经在各电商平台投诉假货信息近2000条,起诉案件300多起。
在业内看来,假货蔓延已经严重侵害了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而随着新锐国货的走红和直播电商的兴起,小红书、抖音等渠道都成为假货流通的重灾区且屡禁屡犯,除了企业与消费者外,互联网平台应紧密协作共同来打击假货。
据花西子有关人士介绍,今年年初,花西子在排查假货的过程中发现,在浙江某市,有人生产并兜售假冒伪劣的花西子产品,于是花西子向警方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展开了一系列前期摸排核查,快速锁定假货窝点,并于7月14日下午2点展开收网行动。
无论是对于品牌方还是消费者来说,遇到假货化妆品早已司空见惯。而近年来随着国货化妆品的走红,不法分子针对化妆品的造假大有向新锐国货品牌蔓延之势。
据花西子方面透露,早在2019年5月就发现市场上多个渠道出现了与“花西子”产品高度相似的假货产品。有的直接是高仿假货,全面造假,从产品包装盒到页面视觉等各个方面仿冒产品,甚至伪造花西子所属公司的公章和品牌授权书,假冒防伪查验网站,属于长期蓄谋的一条龙式制假售假。
而另一种造假形式则是山寨品牌,涉及商标侵权和产品抄袭。这些商标、产品包装、页面视觉等以极为相近的设计,误导消费者,同时仿冒抄袭产品设计、产品工艺、视觉素材、文案等,甚至冒用代言人进行推广宣传。
在业内看来,新锐国货美妆品牌拥有迅猛的发展势头和个性化的产品,成为不法分子假冒、山寨的对象。事实上,越是爆品越容易吸引造假者的注意力,因为该类产品本身已经集聚了大量粉丝,广为消费者所熟知,免去了造假者推广宣传的成本。而这些来路不明的假货极有可能是“三无”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肌肤问题,例如过敏、全脸溃烂等。
青铜资本刘亚荣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美妆是一个进入门槛低,但是建立品牌认知、形成品牌护城河难度非常高,即“易守难攻”的行业。而整个中国新锐品牌在建立品牌的初期阶段,******的难度还是在于建立品牌心智和认知。
而在国货化妆品初露头角之时,假货化妆品以蒙蔽消费者的方式流入市场,也成为国货化妆品健康发展一大难点。
在造假技术不断提升之余,假货的流通市场也在全渠道蔓延。小红书、抖音以及一些新兴电商直播平台在催化新锐国货品牌成为爆品的同时,也正在成为假货的新流通阵地,如今正有大量化妆品假货以线上线下“全面开花”的形式流入市场。
“目前来看,在1688、拼多多、淘宝、微博、小红书、抖音等渠道都有不同形式的假货出现,且屡禁屡犯,一个假货链接被投诉删除,它有可能又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在另一个地方出现。”花西子打假相关负责人认为,假货蔓延已经严重侵害了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互联网平台应紧密协作共同来打击假货。
以花西子此次联合警方端掉的假货窝点为例,该窝点所在地区拥有数千家商铺,是直播、微商、电商、团购、实体店等各类新型销售形态的供货集散地。
而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广阔内容生态本是平台多样性的体现。但假货问题的多发,也需要呼唤新的平台监督体系成型。
值得一提的是,6月29日,国务院公布了全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自1990年实施以来,时隔30年的首次更新。而新条例从立法理念、监管方式、法律责任等各方面都进行了与时俱进的修订,被评价为开启了数字经济时代化妆品监管的全新篇章。
其中新条例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化妆品的经营者也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同时,若电子商务平台发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有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平台服务。
花西子方面表示,由于造假源头难以查证,加之巨大的利益驱使,即使面临违法的风险,许多“小作坊”依然铤而走险,导致化妆品的假冒产品层出不穷,打假形势十分严峻。这是全行业共同面临的问题,除了企业之外,更需要多方联合实施更有力的打假措施,让假货无处遁形。同时也应该警醒消费者,养成正品意识,共同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